兰州晨报讯(记者朱婕)甘肃省的公务员招考有没有户籍限制?大学生自主创业在办理各项手续时有没有“绿色通道”?独立院校的毕业生参加公务员考试有没有条件限制……4月3日,省人事厅“厅长进校园”活动正式启动,省人事厅副厅长李德福与相关处室负责人走进甘肃政法学院和兰州商学院长青学院,就应届毕业生关心的公务员招考、目前的就业形势、就业政策等事宜进行了详细解答。今年增加公务员招考人数
在甘肃政法学院和兰州商学院长青学院,毕业生最关心的问题是今年的公务员招考一事,李德福表示,今年我省将继续进行公务员招考,招考人数将超过2005年,而且会根据需要考虑调整考试科目,具体招考时间将争取在毕业生毕业前进行,以便给广大应届毕业生多提供一个就业机会。记者了解到,2005年我省考试录用公务员1232人。2006年因为实施《公务员法》,全省所有的公务员要进行登记,岗位没有及时清理出来,因此推迟了招考计划。今年省直机关已基本完成了公务员登记,市州的登记也正在进行中。李德福说,根据今年招考部门上报的职位情况,还计划根据需要对笔试科目进行调整,将有可能取消《公共基础知识》一科。
要树立先就业后择业观念
在两所院校中,李德福建议毕业生调整就业心态,从自身条件出发,在正确判断形势的前提下适度选择就业。他认为,现在仍有相当一部分毕业生尤其是家长的观念跟不上社会就业方式的变化,很多人认为到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大企业才算“正式”就业。“十一五”时期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将使各类非公经济单位、中小型企业成为社会新增就业岗位的主要来源,也必将成为吸纳高校毕业生的主渠道。但毕业生和家长认为这些岗位薪水不高,缺乏制度保障,顾虑重重。另外,毕业生的起薪水平在下降,与毕业生和家长理想的薪水水平差距较大,影响了及时择业和就业。李德福表示,高校毕业生应当树立先就业后择业的观念,要获取丰富的社会知识,注重实际工作能力的培养,另外还要做好灵活就业的思想准备。
今年大学毕业生增加上万人
5年间我省共实现了10万余名非师范类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年底就业率每年都稳定在85%左右,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李德福介绍,当前我省毕业生总量增大与就业岗位有限的矛盾相当突出,今年我省高校毕业生为5.3万人,比去年增加了1万多人,增幅达到23.5%。2007年全省城镇劳动力供给总量达到35万人,其中预计城镇新成长劳动力有22.5万人,上年结转的失业人员有10万人左右,关闭破产企业需要安置的职工2.53万人。而2007年全省计划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只有15万人,劳动力供求缺口有20万人左右。从专业学历结构上看,急缺专业供不应求,长线专业供大于求,研究生紧缺,本科生持平,专科高职过剩,相当一部分长线专业专科毕业生回生源地的数量继续攀升。民办独立院校毕业生人数规模迅速增长,但从我省近几年的情况看,这类院校的就业率一直徘徊在60%左右。
厅长答疑解惑
问: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服务期满,能否解决编制?
答:根据我省出台的政策,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服务期满者,可就近就地安置,在事业单位编制以内,当地政府负责调剂,所在乡镇编制已满的,由县安排到有编制乡镇。在人事部门日前对此所作的专项检查中,结果令人满意。
问:大学生自主创业在办理各项手续时有没有“绿色通道”?
答:对到基层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和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缴登记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申请开办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下的非公有制企业,其注册资本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允许在两年内分期注入,首期注入资本可放宽到规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10%,最低注册资本金可降低为3万元。甘肃省今年将增招公务员
问:政府对2007年毕业生的扶持力度有多大,有哪些促进措施?
答:除了“厅长进校园”活动外,还将继续加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毕业生进村(社区)”、“农村教师特岗计划”等民心工程的推行力度,广泛开展就业政策宣传活动,在2007届高校毕业生求职高峰到来之际,汇编毕业生就业指南,发布就业政策、信息,开展就业咨询等形式多样的就业服务活动等。
问:部分单位在招聘会上对独立院校的毕业生有一些偏见,人事部门能否在政策上、舆论上做出引导,提高社会对他们的认知度?
答:“三支一扶”等项目对独立院校的毕业生没有任何限制,公务员招考方面也没有条件限制,人事部门正在全力创造一个平等的环境。兰州晨报记者朱婕
本报详解省上近年出台的系列大学生就业优惠政策
有乡镇“经历”考公务员优先录取
兰州晨报讯(记者朱婕)非甘肃籍生源自愿来甘到兰外各地区(包括省属驻地单位)工作的短线专业毕业生,给予一次性安家补贴,并实施面向基层就业的工资倾斜政策。4月3日,记者从省人事厅了解到,近几年是我省制定出台毕业生就业政策最密集的时期,这些政策涵盖了就业工作的各个层面,涉及到择业就业的方方面面。本报特将这些政策进行汇总,希望能为应届毕业生择业提供一定的帮助。
专业技术职称评定一视同仁
对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科研项目和经费申请、科研成果或荣誉称号申报等方面,与国有企业员工一视同仁;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以后考录或招聘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其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为工龄。
实行灵活的户籍管理办法
允许高校毕业生跨地区择业,全省各市(州)、县(市、区)接纳非本地生源的高校毕业生,取消落户限制。凡到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的,实行来去自由的户籍管理政策,根据本人意愿户口可留在原籍或迁往就业地区。
基层就业实施工资倾斜政策
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工作,并被正式录用后,报到后即执行国家定级工资,试用期(见习期)即按国家规定的定级工资标准执行。试用期(见习期)满合格的,其级别工资档次(薪级工资)可高定一到两档(级),其中,在兰州市城关、七里河、安宁、西固四区的高定一档(级),其他县市区的高定两档(级)。
有乡镇经历优先录用公务员
从2006年起,省、市(州)两级党政机关考录公务员,对具有乡镇、村、社区、非公有制单位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包括报考特种专业岗位),录用的比例不得低于1/3,以后逐年提高;全省财政拨款的各级事业单位(不包括各级各类学校)招考工作人员,对具有农村、社区、非公有单位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包括报考特种专业岗位),录用比例不得低于40%。
选拔到乡镇服务的毕业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志愿者和省内进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报考公务员或财政拨款的各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报名时,实际服务时间满两年,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报考研究生的,应适当给予优惠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的,为其保留学籍两年。在今后晋升中、高级职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
保障基层就业者合法权益
切实保障面向基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的合法权益。对各类用人单位招聘高校毕业生不签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随意延长劳动时间、拖欠和克扣工资、拒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等行为,劳动保障、人事部门要依法严肃查处。
贫困县就业奖励2000元
继续实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奖励政策和引进外省生源毕业生来我省就业安家补贴政策,每年由省财政拿出50万元用于支付。奖励和安家补贴标准为:非本地生源本科毕业生到老少边穷的庆阳、平凉、定西、陇南、临夏、甘南等市(州)的县级以下单位和省列贫困县就业,均一次性奖励人民币2000元,研究生到市(州)以下基层就业,一次性奖励人民币3000元;对非甘肃籍生源自愿来(留)甘到兰外各地区(包括省属驻地单位)工作的短线专业毕业生,给予一次性安家补贴,标准为:研究生5000元,本科生3000元。从2002年开始,已有900多名高校毕业生享受了这项政策的惠泽,资金达到238万元。
无单位实行择业通知书制度
对毕业离校时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实行择业通知书制度。凡是持择业通知书的毕业生,择业期为3年,可在全省、全国范围内自主择业。3年内落实了就业单位的,由省、市(州)人事部门分别办理就业手续。
人才服务机构提供人事代理
对到非公有制企业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由各级人才服务机构提供全方位的人事代理。对从事自由职业、短期职业、个体经营等方式灵活就业的毕业生,各级人事、劳动保障部门按规定提供人事劳动保障代理服务,在户籍管理、劳动关系形式、社会保险金费用缴纳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等方面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