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各类事业单位在编制限额内出现岗位空缺,需要补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时,均需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并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进行。考虑到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用工作人员考试没有专门的经费,因此决定考试费收费标准按照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录用国家公务员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执行,即报名费每人次10元,考试费每科50元。考试收费支出只能用于报名、征题、命题、入围保密、试卷印制与押运、租用场地、监考、阅卷与登分、成绩统计与分析、题库建设与管理、招考录取及入围面试人员费用开支,不得挪作他用。
同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费属于事业性收费,收费时开具自治区财政厅统一印制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将收入直接缴入自治区财政厅非税收入财政专户。收费单位要实行亮证收费及收费公示,自觉接受价格、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记者肖世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