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者,只能在现场报名,报名时还需要提供以下材料: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同时,根据晋团联发[2004]31号《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晋西北计划”的通知》和中青发[2003]26号《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凡参加志愿服务晋西北计划和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符合条件者,于2007年5月12日前持团省委出具的证明和证书,到省人事厅公务员管理处登记确定,逾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