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四要素分析法
定义中通常包含四项要素,即主体、对象、主观要素和客观要素。这四项要素可能全部出现在题干的定义当中,也有可能只出现其中的一项。但是,从这几年的命题情况看,一般出题人不会把这四个要素同时作为考查点,只是会选择其中的一项、两项或三项。
1.主体,就是行为或事件的发动者、当事方,如果选项不能满足定义中对主体条件的要求,即可排除。
2.对象,是指行为或事件的承受者,被指向者即某些定义必须针对某些特定的对象,如某些单位和个人。
3.主观要素,即行为者或事件的当事人主观上具有什么样动机、意图、追求一种什么样的目的。
4.客观要素,指客观上实施了什么行为,采取了怎样的行为方式,达到了一种什么程度,造成了一种怎样的结果。
二、定语中心词分析法
在题干中没有明显的主体、对象、主观要素或客观要素的情况下,而且题干中有一连串的定语的情况下,我们采用定语中心词分析法。中心词表示的是行为或事件的一个大类,也就是逻辑上的“属”,定语是对中心词的的限制或修饰,使这个大类进一步缩小、精确化,在逻辑学上我们称之为“种差”。题目既有可能同时将定语和中心词作为考查点,也有可能中心词并无特殊之处,题目的考核点重在对定语中所设定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