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人事厅获悉,根据我省人事部门“十一五”人才规划,2010年左右全省人均受教育年限将达到8年,人才总量将达到360万人,
人才密度由原来的370人/万增长到560人/万。
为了今后我省人才在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之间的流动更加规范有序,人事部门将废除清理阻碍人才双向流动、合理来去的体制性障碍,制定政策来畅通各类人才在地区、行业之间的流动。人事部门还将制定并落实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人才流动中社会保险衔接办法,建立高级人才定期疗养、体检和学术休假制度。
人事部门还将进一步规范人才在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之间流动的合法性和有序性,规定公务员退休后,领导干部3年内不得从事原管辖范围内的事务;一般公务员2年内不得从事原管辖范围内的事务;公务员兼职必须先申请批准,而且只能兼职不能兼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