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07年公务员录用考试第二次复试通知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www.91test.net  2007-02-01 00:00


现将商务部2007年度公务员录用考试第二次复试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名单附后):

一、第二次复试时间和地点:

第二次复试时间为2007年2月2日—2月10日,商务部机关各司局将于复试前通过考生在推荐表中的联系电话通知考生具体的复试时间和地点,已进入第二次复试名单的考生如未接到通知请及时与商务部人事司干部一处联系。

二、第二次复试有关要求:

1、第二次复试具体内容和安排由商务部机关各司局负责。

2、参加第二次复试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其他材料以复试司局的要求为准。

三、体检安排:

凡参加我部第二次复试的考生均须按下列要求参加录用体检。

1、体检时间:2月2日——2月12日

具体体检时间请考生根据自己的复试时间自行确定。

2、体检地点:北京同仁医院体检科(同仁医院地址:崇文门内大街2号,崇文门地铁站东北)

3、体检项目: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内规定的项目进行,需向医生讲明是商务部公务员录用体检,并在登记表上签名。

4、体检要求:为保证体检结果真实有效,请考生在体检前三至五日饮食清淡,勿食动物肝、血等富含血性食物,尽量避免服用损肝药物及营养品,戒酒;体检前一天避免剧烈运动,晚餐后禁食,保证睡眠充足;体检当天禁早餐(包括水),在完成抽血并做过腹部B超检查后方可进食。

5、体检需携带的物品:本人身份证,一张近期二寸半身免冠照片。

6、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或隐瞒病史,违者一经发现将取消录用资格。

7、体检费用由我部承担,体检结果由我部统一领取。

特此通知。

联系人:郭韶伟 常斌

联系电话:65198572 65198565

附件:《商务部2007年公务员录用考试第二次复试名单》

商务部人事教育劳动司

二〇〇七年一月三十一日

商务部2007年公务员录用考试第二次复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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