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 国税局招录公务员2月10-11日面试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www.91test.net  2007-01-23 00:00

  2月10日至11日,省国家税务局将进行公务员招录面试。昨日,该局发布《湖南省国家税务局系统2007年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有关事项公告》,对相关事项作了安排。

  据公布,省国家税务局定于2007年2月10日至11日组织公务员招录面试工作,面试之前不再组织专业知识笔试。参加面试的人员须达到人事部划定的最低合格分数线(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不低于50分,总分不低于95分),并根据职位录用计划和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

  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及面试具体安排,将于2月5日左右在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及湖南省国家税务局网站公布,请考生注意及时查询有关信息。面试由湖南省国家税务局统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面试,各专业面试内容包括相关专业知识。

  面试后,将按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原则确定考生最后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按照分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初步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省国税局要求,体检将在面试点当地三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湖南省国家税务局负责。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将取消其录用资格,已经录用的予以辞退。

  对体检合格人员,根据拟录用职位要求,由招考部门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全面、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察对象的考察结果。

  经体检、考察合格,拟录用为国家公务员的,将在人事部或国家税务总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不含节假日)。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发给试用期工资。试用不合格的,将取消录用资格。(记者:邹爱华 实习生: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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