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事部和审计署有关规定,现就我办2007年公务员录用面试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最低分数线:247001职位110.2分;247002职位113.1分;247003职位104.7分。
二、根据人事部规定,经研究决定按1: 4的比例,确定下列人员进入面试:
准考证号 | 姓 名 | 准考证号 | 姓 名 |
24714246328 | 冯静钏 | 24714298212 | 顾伟敏 |
24714241101 | 吴素萍 | 24714293601 | 陈 蕾 |
24714299318 | 代 霞 | 24714422825 | 傅雯玉 |
24711341614 | 张 良 | 24714422824 | 冯 莹 |
24714282021 | 董 婷 | 24714240215 | 翁 艳 |
24711415604 | 刘 强 | 24714242026 | 毛 蕖 |
三、 面试考官小组
面试考官小组由9人组成,成员为单位领导及所招录职位的处室负责人。
四、专业笔试和面试时间及地点
2007年1月19日报到,1月20日专业笔试,1月21日面试。专业笔试和面试在审计署驻武汉特派员办事处进行。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水果湖茶港小区。武汉市内考生可乘522或606路公共汽车,到终点站下车即可。外地考生如乘火车,请在武昌火车站下车后转乘6路电车到水果湖(终点站)下车。
届时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有关要求
(一)面试确认
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06年1月15日前通过电话与我们进行面试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二)面试携带材料
考生参加面试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 本人身份证原件;
2.学生证(工作证)原件;
3.准考证主证原件;
4.英语等级证书原件;
5.计算机等级证书原件;
6.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社会人员);
7.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印章的原件);
8.考生报名登记表(贴一寸彩色近照)。
六、工作人员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廖明宏。
联系电话:027-87327713,13720159777。
审计署驻武汉特派员办事处
二○○七年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