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人事部200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有关规定,我部确定了参加专业考试和面试人选,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考试人员的确定
1、人选确定的原则
参加专业考试人选的分数需通过国家分数线,按照各职位考生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5的比例确定参加考试人选,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均参加面试。
2、参加考试人员名单(附后)
3、参加考试人员确认
入围专业考试和面试的考生须于2007年1月9日上午11点前,电话告知我部是否参加专业考试和面试,进行考试确认。未进行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参考资格,将由该职位公共科目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确认电话:010-59882111,59881828,59882110
二、有关安排和要求
1、专业考试时间:
专业笔试2007年1月13日9:00-11:30
专业口试2007年1月13日13:30-16:00
外语类职位考生需参加专业笔试和专业口试,其它职位考生仅需参加专业笔试。
2、面试时间:
面试原则定于2007年1月16日-17日上午9点准时开始,考生须于8:30前到面试候考室报到,参加面试抽签。当日上午8:50未进入候考室报到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进入候考室应关闭所有通讯设备,否则视同作弊,取消考试资格。面试分组另行通知。
3、考试地点:文化部机关办公大楼(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0号,地铁东四十条站C出口,港澳中心瑞士酒店南边)具体考场安排见当日考场通知。
4、所需材料:
应届毕业生参加考试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准考证、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考生登记表(需贴有近期1寸免冠相片)。社会在职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准考证、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相关学历材料(毕业证、学位证原件)。
所有考生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面试后将组织体检,请考生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
预祝考生们取得好成绩!
文化部人事司
二○○七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