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录规定了市级机关、区县级机关(不包括街道、乡镇机关)招考计划和职位,用于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招考计划人数由2006年不低于三分之一调整为不低于40%。自谋职业、个体经营者,也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但不包括应届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
本次招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包括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公共科目考试时间定于明年1月6日,专业科目考试时间定于明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