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2007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有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www.91test.net  2006-10-19 00:00

外交部2007年拟招考227名国家公务员 (其中外交业务类181人,行政技术类44人,机要秘书类2人,具体参见录用计划表),欢迎有志于外交事业、符合条件的优秀青年报考。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招考对象范围和报考条件

招考对象范围与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招考对象范围一致。报考人员除应具备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基本报考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外语水平:报考外交业务类职位的,应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其中报考英语类职位的,英语水平应达到大学公共英语6级60分以上(新的计分体制下要求425分以上);报考行政技术类职位的,应能使用英语处理一般性事务。

(二)身心条件:具有良好的心理承受能力;对国内外环境变换和人际关系有较强的适应能力。

(三)对赴驻外使领馆常驻工作应有较充足的思想准备,被录用后须服从组织安排。

(四)非应届毕业生报考外交业务类职位的,必须具有2年以上从事外事工作或国际问题研究工作的经历;报考行政技术类职位的,必须具有2年以上与报考职位相关的工作经历。

(注:应届毕业生是指将于2007年毕业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学生。)

二、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人员均须通过国家人事部网站(http://www.mop.gov.cn)进行报名。报名时间、程序及公共科目考试的安排参见人事部网站有关通知。填写网上报名表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所学专业: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与招考职位要求一致的,即可视为专业匹配。

(二)外语水平:详细填写本人外语水平(注明参加考试的时间、等级、所获证书或成绩)。

(三)学习、实习、工作经历:

有海外留学经历的,务必在“学习经历”栏注明留学性质(公派、因私)、就读院校、所学专业、毕业时间及学历、学位证书等情况。

应届毕业生须在“学习经历”栏注明本人最新专业成绩排名是否位于本专业全年级或全班的前1/3,以及担任学生干部的情况。

非应届毕业生须详细填写工作经历(按年份填写工作单位、职务、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等),并注明以下情况:1.个人档案情况(存档单位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2.户口情况(户口所在地、户籍管理单位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3.现所在单位是否同意报考(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等)。

未按上述要求填报的,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四)奖惩情况:仅填写校级以上各类知识技能性竞赛获奖情况(如外语、演讲、才艺竞赛等)和院级以上荣誉称号(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五)民族:如系少数民族请在备注栏注明民族名称。

(六)宗教信仰:请在备注栏注明宗教信仰情况。

三、 考试、考察工作有关说明

(一) 专业科目考试:

1.人选确定: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公布后,我部将根据录用计划,按一定比例从合格人员中择优确定参加专业科目考试的人选;人选名单及考试具体安排将在我部考录网页上公布(http://www.mfa.gov.cn/chn/klzcc)。

2.时间、地点和科目:专业科目考试将于2007年1月上旬在北京、上海、重庆、大连、广州、武汉、西安7个城市同时进行。考试科目如下:

职位编号

考生类别

考试科目

外交

业务

001001-

001002

英语类

(含测绘专业)

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笔试,外语笔试、口语及听力测试

001003-

001017

非通用语类

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笔试,外语笔试、口语及听力测试,英语水平测试

非外

交业

务类

002001-

005005

行政技术类

行政技术专业笔试、英语水平测试

006001

机要秘书类

机要秘书专业笔试、英语水平测试

全体考生均需参加心理素质测试。

3.准考证:考生在参加专业科目考试时须携带人事部颁发的公共科目考试准考证、身份证和学生证(在职人员持工作证,还需在考试前提供现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二)面试:我部将根据考试成绩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并于1月下旬在北京统一组织面试。

(三)体检:我部将依据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于面试期间在北京统一组织体检。

(四)政审:根据各项考试成绩、面试效果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政审人员名单,并于3月初进行政审工作。同时,将对报名信息进行核对。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信息,一律不予录用。

四、其他事项

(一)有关考试录用信息可登陆我部考录网页进行查询(http://www.mfa.gov.cn/chn/klzcc)。

(二)有关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为:(010)65965185。

附:外交部2007年国家公务员录用计划表

外交部干部司

二00六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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