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法院检察院系统和沈阳市地税系统用公务员公告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www.91test.net  2006-08-24 00:00
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事厅2006年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和沈阳市地税系统考试录用(聘任)公务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沈阳市地税系统公务员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1108人和聘任书记员509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普通高校2006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年龄为35周岁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的,不受户籍限制;报考沈阳市地税系统的,普通高校2006年应届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须具有辽宁省户籍;

  6.具备招考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考简章)。

  二、报名办法

  (一)招考信息查询

  招考信息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辽宁人事人才信息网(www.lnrc.com.cn)发布的招考简章。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8月25日至31日。报名网址为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

  网上报名实行考生诚信承诺制度。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9月6日至9日,考生携带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1份(贴照片)、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确认,并交纳报考费。

  三、笔试科目、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9月23日(星期六),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0: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 《法律基础知识》(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的考生)

  《申论》(报考沈阳市地税系统的考生)

  报考省法院、省检察院和沈阳市地税系统的考生,在省直考区参加考试;报考各市法院、检察院系统的考生,在报考单位所在市参加考试。考试地点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另行通知。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按有关文件规定研究划定。

  笔试成绩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辽宁人事人才信息网(www.lnrc.com.cn)查询。

  咨询电话:

  省委组织部 024-23128269

  省 人 事 厅 024-23448321

  省人事考试中心 024-86890019

                     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

                     辽 宁 省 人 事 厅

                     2006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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