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进行的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记者从省人事厅了解到,笔试成绩公布后,面试人员将依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拟录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由市(州)招考办发放面试通知书。具体时间、地点,笔试后由市(州)招考办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最终考试成绩按照7∶3的比例确定,笔试平均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凡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志愿者服务满一年的,经县级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人员加5分;报考民族自治县和自治州所辖县法院、检察院的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
据了解,2006年,我省市(州)和县(区)两级人民法院面向全省公开招考公务员261名,人民检察院面向全省公开招考公务员195名。(记者 朱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