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县公选优秀外语人才到县机关及开发区任职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www.91test.net  2006-07-19 00:00

为适应打造国际纺织之都和发展开放型经济的需要,进一步增强绍兴县机关及开发区服务经济、服务企业、服务基层的能力,经绍兴县委同意,决定通过直接考察选调和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形式,选调一定数量优秀外语人才到绍兴县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和开发区任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配的主要单位和专业人数

1、选配单位:绍兴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绍兴县外事与侨务办公室、绍兴县滨海工业区管理委员会、绍兴县柯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绍兴县中国轻纺城建设管理委员会、绍兴县招商服务办公室、绍兴县科学技术局等。

2、专业及数量:英语专业7名,日语专业2名,韩语专业1名,共计10名。报名人数不足计划数3倍的专业,将酌情进行调整或核减、取消选调计划。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3、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6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有英语、日语、韩语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英语专业的要求具有专业八级证书,报考日语专业的要求具有国际能力一级证书,报考韩语专业的要求具有专业翻译的相应证书;

5、对学历、专业资格达不到上述要求,但已在党政机关或政府性事业单位熟练从事专业翻译或招商工作一年以上,成绩明显,群众公认,并担任一定领导职务的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和特聘人员,可直接考察选调;

6、具有两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三、选调的范围、对象和形式

1、选调范围、对象

具有浙江省户籍或在省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2、选调形式

除直接考察选调的外,其他人员均采用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形式。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1、报名时间:2006年7月25日—26日,二天。

2、报名地点:绍兴县柯桥笛扬路1288号绍兴县人才市场。

3、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近期免冠二寸照(2张)、学历、学位证书、专业资格(水平)证书、外语等级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等相关证件(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五、关于考试

考试分英语、日语、韩语三个专业,时间安排在8月10日左右。

笔试内容包括笔译和听力,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内容包括外语业务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外语业务水平占70%,综合素质占30%)。由专家和相关领导组成考官组,对报考对象进行面试和测评。

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笔试成绩的40%、面试成绩的60%折算成总成绩。根据总成绩,按招考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和考察对象。

六、体检、考察、录用

体检、考察由绍兴县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

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执行。

考察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浙人干〔1996〕95号)规定执行。

体检、考察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发给《录用通知书》,由绍兴县人事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被录用人员系公务员身份的,人事关系落实到选配单位;系非公务员身份的,人事关系落实到选配单位的所属事业单位。

报考人员在接到录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录用资格。

录用对象实行半年至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优秀的,重点培养使用。

咨询电话:0575—4119134(组织部)

     0575—4119065(人事局)

       2006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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