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基础上,根据用人单位计划录用职位人数与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报考检察院、法院机关人员的笔试成绩是指在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基础上再加上专业科目分数的总成绩)。对达不到比例,确因工作需要进行面试的,由招考单位报市人事局批准后才能进行。
面试时间初定于7月29日(报考人民警察面试人员确定办法、面试时间另定),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由用人单位另行电话通知。(记者 杨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