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考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⒈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院校2006年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学生只能报考定向、委培的县区或单位)及2004年、2005年毕业于普通院校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
⒉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人员。
(二)报考条件
⒈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⒉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1年7月1日至1988年7月1日期间出生)。
⒊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⒋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⒌基础理论扎实,学习(工作)成绩优良。
⒍具有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成人教育学历的人员需持毕业证方可报考)。
⒎身体健康。
⒏临沧市外生源报考者必须是普通高校应届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学士学位,并符合有专业要求职位的报考条件。
⒐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2005年以来各级公务员招考过程中被公务员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 招考人数
全市市、县(区)、乡机关公开招考公务员345人。其中,临翔区28人,云县53人,凤庆县25人,双江县22人,沧源县28人,耿马县82人,永德县24人,镇康县27人,市直部门56人(市政府办3人、市国土资源局1人、市规划局2人、市移民局2人、市林业局3人、市经委1人、市公安局机关29人、市交警支队15人)。
三、报名
⒈招考职位查询。2006年临沧市、县(区)、乡机关招考的具体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临沧市2006年公开招考公务员简章》,该《简章》可在2006年7月 11日临沧日报和临沧市政府信息网查询(www. lincang .gov. cn )。
⒉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全市统一在2006年7月25日至7月27日三天进行。
(2)报名方式及地点: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
报考市直部门的,报名地点在临沧市人才市场(临翔区土锅寨100号,市档案局旁);
报考临翔区的,报名地点在临翔区人事局;
报考云县的,报名地点在云县爱华小学;
报考凤庆县的,报名地点在凤庆县职教中心;
报考双江县的,报名地点在双江县人事局;
报考沧源县的,报名地点在沧源县人民政府;
报考耿马县的,报名地点在耿马县人事局;
报考永德县的,报名地点在永德县人事局;
报考镇康县的,报名地点在镇康县人事局。
(3)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办法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部门或单位中的一个职位。
应届毕业生持毕业证原件、《就业登记证》和《就业推荐表》;就业期内尚未就业的毕业生持毕业证原件、各级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中心开具的未就业证明;社会在职人员持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毕业证原件。所有报考者均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用人部门在现场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初审合格的考生由用人部门在《考试报名登记表》上签章,分别送组织、人事部门在现场所设的资格复审点复审,复审合格者方可办理报考手续。
每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录用数的比例大于3:1才能开考,特殊岗位无法达到该比例的,需经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批准才能开考。报名结束两周内,不符合开考条件的岗位在报名点公布,各地人事部门可征求报考该岗位人员的意见后,将其调整到其他岗位,对受专业限制无法调整或本人不同意调整的可到当地报名点凭发票退报名费。
录用人民警察的岗位,若报考人员系公安特有专业的毕业生,可按省人事厅与省公安厅原有规定执行,在报名比例不足时,不受开考比例限制,但在后续的笔试、面试阶段仍受最低控制分数线、合格分数线的限制。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1、笔试考《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两门科目。《申论》满分100分,《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满分200分,总计300分。录用公安人民警察(不含森林公安)的岗位,还需加试《公安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为2006年8月26日、27日。笔试地点及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
五、考录程序
考录实行分步淘汰制,具体步骤如下:
(一)笔试。本次考试的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二)确定最低控制分数线及面试人员
⒈笔试结束后,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事局首先确定最低控制分数线,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每个岗位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考计划数2倍的比例确定每个岗位参加首轮面试的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员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第一、考分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第二、按每个岗位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排在招考计划数2倍范围内)。
进入首轮面试的人员若接到面试通知时,自行放弃面试导致该岗位面试人员数与录用数不足2:1的,则从最低控制线以上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缺额数依次递补;进入首轮面试的人员若到面试时临时放弃面试或无故不按时参加面试的,该岗位其他人员继续进行面试,不再递补其他人员进入面试。
⒉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数与招考计划数不足2:1比例的岗位,报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同意后,可从报考其他岗位且专业相近的储备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调剂报考者至该岗位进入面试,否则,不能进行面试。
⒊公安院校特有专业面试人数与招考计划数不足2:1的岗位,可以进行等额面试。其他特殊情况导致面试人数与招考计划数不足2:1的岗位,确需进行等额面试的,必须报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批准后,可以实施等额面试。
进行等额面试的人员必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后续的体检、考核阶段。
⒋储备人员。笔试成绩超过最低控制分数线但未进入首轮面试的人员及首轮面试落选人员作为公务员人才储备库储备人员,储备期至下一次临沧市招考公告发布之日止。储备期内若用人单位需要录用人员,按《临沧市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者)人才储存推荐暂行办法》推荐录用。
(三)面试
根据《云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暂行办法》的规定,面试由市人事局统一组织,各县(区)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实施,由面试考官小组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面试。面试主考官原则上由具有三级面试考官资格的人员担任。
若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人员中,出现面试成绩相同的,应在三天内对成绩相同人员就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测评要素进行加试。
此次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高于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后续的体检及考核阶段,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即使是第一名也不予录用。
(四)体检
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与计划招考数进行等额体检,体检按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人民警察按《人民警察录用体检办法》进行体检。
(五)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
(六)公示
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报名地点和人事(组织)部门公示,公示期为10天。
(七)录用
市、县、乡机关的录用手续于2006年12月31日前办理结束。
六、笔试有关加分政策
根据“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有关要求,对于从2003年开始服务的“全国计划的西部志愿者”,凡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按云青联〔2004〕8号文件规定,可以按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身份报考公务员,同时予以笔试成绩加5分的优惠。这部分人员若要享受加分政策,需在报名时提供“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发放的《志愿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证上需有各县项目办考核合格的证明),并填写《西部志愿者报考公务员登记表》。报名结束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于笔试前在网络上公示这部分加分人员名单。
七、纪律
⒈对违反考录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将其记录在案,三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
⒉对违反考录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考录工作岗位或给予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⒊对无故不录用考生的单位或部门,通报全市并取消该单位或部门三年内招考公务员的资格。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的《招考公告》统一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发布,县(区)一级不再发布公告与招考简章。
(二)整个考录过程邀请同级人大和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
招考政策咨询电话:
市委组织部干部二科:2122025
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与人事调配科:2128062
临翔区:2166463
云 县:3211404、3211229
凤庆县:4214824
双江县:7621693
沧源县:7125380
耿马县:6121624
永德县:5212966
镇康县:6630131
附: 《临沧市2006年公开招考公务员简章》
中共临沧市委组织部 临沧市人事局
二00六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