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统一划定的行政职业能力测评最低录用控制分数线为55分,心理测评合格。查询笔试成绩,可登录浙江人事编制网公安交警招考专栏(网址:gajj.zjrs.gov.cn)、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及宁波考试网(www.nbks.net)。所有入围面试考生必须于7月6日,由本人携《招考简章》规定的有关材料到报考单位指定的地点接受资格复审,同时参加体能测评,合格者同时领取《面试通知》。未按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的考生作自动放弃处理。
各单位面试安排如下:报考海曙、江东、江北交警,时间7月8日,地点在宁波市公安局(宁波市中兴路658号)。报考其余各县(市)、区交警,时间7月8日~9日,地点以当地人事部门指定的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
作者:林兴科 沈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