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06年《泰安市招考公务员简章》的规定,定于2006年5月27日至28日对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请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带笔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查。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须向报考部门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在照片背面写清姓名)。非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应提交其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其中大学专科毕业文化程度的报考人员毕业证书应在2004年12月31日前取得)、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要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中小学教师应同时提交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允许报考的证明材料和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料。5月28日17:00前未向招考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包括非应届毕业生面试资格审查时不能提供国家承认学历证书的)或自动弃权的,报市人事局和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经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于6月3日至4日带笔试准考证、招考部门出具的审查合格证明信分别到市人才市场和各县市区人事局领取面试通知书(交面试考务费70元)。
资格审查地点(见附表)
中共泰安市委组织部
泰 安 市 人 事 局
二○○六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2006年报考公务员资格审查及领取面试通知书地点
单 位 |
资格审查地点 |
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 |
领取面试通知书地点 |
市纪委 |
市纪委干部室(市政大楼A3013房间) |
6月3日--6月4日 |
泰安市人才市场(东岳大街望山宾馆斜对过) |
市总工会 |
市总工会组织部 (市政大楼A3043房间) | ||
市经贸委 |
市经贸委政工科(市政大楼B3002房间) | ||
市规划局 |
市规划局办公室(市建设大厦1001房间) | ||
市公安局 |
泰安市人民警察培训中心二楼(环山路143号) | ||
市检察院 |
泰安市检察院政治部(716房间) | ||
市法院 |
市中级法院一楼大厅 | ||
市药监局 |
泰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科 (3楼) | ||
市质监局 |
泰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人事科(404房间) | ||
泰安监狱 |
泰安市监狱政治处(泰安市三里大街西首泰工集团院内) | ||
新泰市 |
新泰市人事局录用调配科(新泰市政大楼三楼) |
新泰市人事局录用调配科 (新泰市政大楼三楼) | |
肥城市 |
肥城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肥城市委老干部局三楼) |
肥城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肥城市委老干部三楼) | |
东平县 |
东平县人事局(东平县城龙山街19号) |
东平县人事局 (东平县城龙山街1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