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试用期内,拟录用的公务员中,无论是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都须接受国家公务员初任培训和考试,还须通过职业英语和普通话测试。
培训与考试全部合格,且试用期考核合格者,才可以办理国家公务员的正式录用、登记手续。新录用人员除已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或已在街道、乡镇和基层、执法一线岗位上工作的,应当在规定的试用期到基层单位或岗位实习锻炼一年。无故不参加基层实习锻炼的或经基层实习锻炼考核不合格的,不予任职。
首批未被录用的考生可以及时了解上海市主考机关在网上不定期进行动态发布的招录信息,并可参加下一轮职位报名。
今年,全市115个招录机关部门计划招录公务员2300余名,考生笔试成绩在2006年度招录公务员计划内有效。
考生需要注意,不要专挤热门岗位,从往年录用情况来看,个别紧缺的、专业性较强或者一些冷门的岗位往往都无法招满。(记者 沈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