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2006年省属事业单位招考岗位公布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www.91test.net  2006-05-11 23:48

《2006年福建省事业单位招考简章》(以下简称《简章》)日前已经出台。记者昨日获悉,《简章》对招考单位、招聘岗位、笔试面试各占比例、学历、专业、户籍等条件都作出详细说明,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可于本月29日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省人事厅流动调配处(省政府大院8号楼520室)办理有关加分手续,逾期将不予以受理。

据悉,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具体条件可登录http://www.fjkl.gov.cn/2006/sy/main.htm查询。《简章》中学历要求一栏未注明“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国家承认的各类学历均予以认可。户籍一栏要求“本省”的,含省外院校的本省生源毕业生;户籍一栏要求“全国范围内”的,不含省外院校的外省生源大专以下学历毕业生。(记者 林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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