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直机关公务员考试为5月14日,面试为6月上旬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各级机关的笔试原则上同步进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分标准,省和市分别阅卷。
省直机关的笔试时间为5月14日。
上午8∶00-11∶00 申论
下午2∶30- 4∶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笔试结束后,按申论占6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录用国家公务员的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省直部门的,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根据招考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市级以下机关的,由各市组织人事部门确定,报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备案。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录用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相同职位录用计划在10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10人(含)以上的,按1:2的比例(其中录用计划为10-13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普通管理职位招考的,按部门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合格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比例的部门和职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张榜公布并通知本人。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进入面试人员应交纳面试考务费70元。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从事机关工作必需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试题分为通用和体现部门职业特点的两部分,前者所占比例为70%左右,由省或市组织人事部门统一命制;后者所占比例为30%左右,由市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统一命制或委托招考部门命制。每个报考人员的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向报考人员宣布。每个面试考评组设考官不少于7人,其中市级以上机关用人单位面试考官只限1人。考官由组织人事部门统一选调熟悉面试理论、具有面试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面试开始前,组织人事部门要对面试考官进行集中培训。
省直机关的面试工作,由省人事厅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市级以下机关的面试工作,由各市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各市要对全部县级机关面试考官进行跨县(市、区)交流,有条件的可跨市交流。
省直机关面试时间为6月6日-8日。
上午8∶00-12∶00
下午2∶00- 6∶00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分招考部门或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以不低于计划录用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面向社会招考进入录用考核范围的人员。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面向社会招考部门和职位,进入录用考核范围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报考同级机关进入录用考核范围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录用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张榜公布。
省直机关面试的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市级以下机关的面试,可与省直机关同步进行,也可自行确定组织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