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排,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已按招考单位的隶属关系分别由公务员主管部门在相关网站、各设区市的当地网站上公布,或由用人单位通知。进入面试的考生因各种原因在面试前两天下午5:00之前正式放弃参加面试的,可经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在报考该职位且成绩达到省定笔试合格线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考生最终的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共100分。用人单位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标准,从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按招考单位的隶属关系分别在相关网站和各设区市的当地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省或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
被录用为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的,由省或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发给“福建省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录用通知书”。(记者 张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