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人事部的规定,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对通过公共科目笔试的人员,按照各职位录取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体检人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各职位最低分数线:
办公室法规与调研处:121.4
中央国家机关人民防空办公室工程处:119.5
驻京办事处管理司行政办公室:125.6
机关党委宣传部:124.6
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123.2
政府采购中心信息服务处:126.7
二、面试、体检时间
(一)面试、体检将安排在2月16日、17日两天交叉进行。即2月16日面试的人员在2月17日体检,2月17日面试的人员在2月16日体检。
(二)面试时间为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至4:30。体检时间为上午8:00。
三、面试、体检地点
(一)面试侯考地点: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三号楼第四会议室。
(二)体检集合地点: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门口。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安门大街22号
乘车101,103,109,814,846,855府右街站即到
四、面试、体检要求
(一)考生务必提前20分钟到场。
(二)面试、体检时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否则取消资格。
1、身份证、准考证原件。
2、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证书原件。
3、应届毕业生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网上下载),社会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二寸彩色近照2张。
5、社会在职人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三)体检前请不要进食、进水,保持空腹。
五、联系方式及其它
联系单位: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司干部处
联系电话:010-83085012,83086937
联 系 人:蓝菁菁 刘海波
请考生合理安排行程,严格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参加面试、体检,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费用由我局承担,食宿由考生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