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事务管理局06年公务员招考面试、体检公告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www.91test.net  2006-02-10 01:30

根据中组部、人事部的规定,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对通过公共科目笔试的人员,按照各职位录取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体检人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各职位最低分数线:

办公室法规与调研处:121.4

中央国家机关人民防空办公室工程处:119.5

驻京办事处管理司行政办公室:125.6

机关党委宣传部:124.6

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123.2

政府采购中心信息服务处:126.7

二、面试、体检时间

(一)面试、体检将安排在2月16日、17日两天交叉进行。即2月16日面试的人员在2月17日体检,2月17日面试的人员在2月16日体检。

(二)面试时间为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至4:30。体检时间为上午8:00。

三、面试、体检地点

(一)面试侯考地点: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三号楼第四会议室。

(二)体检集合地点: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门口。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安门大街22号

乘车101,103,109,814,846,855府右街站即到

四、面试、体检要求

(一)考生务必提前20分钟到场。

(二)面试、体检时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否则取消资格。

1、身份证、准考证原件。

2、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证书原件。

3、应届毕业生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网上下载),社会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二寸彩色近照2张。

5、社会在职人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三)体检前请不要进食、进水,保持空腹。

五、联系方式及其它

联系单位: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司干部处

联系电话:010-83085012,83086937

联 系 人:蓝菁菁 刘海波

请考生合理安排行程,严格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参加面试、体检,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费用由我局承担,食宿由考生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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