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加专业科目笔试、面试人员名单
按照报考国务院南水北调办考生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确定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如下(按准考证号为序):
准考证号
姓名
18813212201
李大旭
18817020428
刘任远
18813212208
聂连明
18818150423
卢威
18813212209
陈磊
18818331607
白咸勇
18813212218
刘军
18818621215
宫艳娜
18813314006
项海光
18818840320
任静
18813521805
吴文继
18819100507
严杏权
18813780220
狄成斌
18819100509
邓文峰
18814212904
范杰
18819100510
刘畅
18814252007
唐山
18819720229
盛晴
18815123625
刘怡
各职位最低控制分数线:
综合司综合处岗位:120.5分
投资计划司计划处岗位:132.3分
经济与财务司经济处岗位:118.6分
建设管理司工程建设处岗位:115分
环境与移民司环境处岗位:118.2分
环境与移民司移民处岗位:126.7分
二、专业科目笔试、面试安排
1、笔试
时间:2006年2月17日(星期五)上午9:00-11:00
地点:国务院南水北调办机关(北京市宣武区南线阁街58号)6楼会议室
2、面试
时间:2006年2月17日(星期五)下午1:30开始
地点:国务院南水北调办机关(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1、考生见到本通知后,请于2006年2月15日17:00前电话确认,未按时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请参加专业科目笔试和面试的考生携带下列证件和材料:(1)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2)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3)考生报名登记表(可从人事部网站下载)1份,并粘贴1寸彩色照片;(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6)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英语等级考试资格证书。
3、缺少上述证件和材料者,原则上不得参加专业科目笔试和面试。考生应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信息不实,将按人事部有关规定取消录用资格。
4、请考生合理安排行程,按时参加笔试和面试。迟到30分钟以上者,将取消考试资格;面试迟到或缺席者将视为自动弃权。
5、联系电话:010-63204585;010-63204835
联系人:胡周汉、何韵华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