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人事部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对已通过人事部公共科目考试和我局专业笔试的人员,按照录取人数1:3的比例(分数并列递延)确定面试、体检人员(名单附后)。现将面试、体检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体检的确认
考生见到本通知后,请于2月15日以前发电子邮件到P_zhangting@chinatax.gov.cn,并在主题中注明“***(姓名)参加国家税务总局招录公务员面试体检确认信”字样。不按上述要求进行确认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体检资格。
二、面试、体检的时间
1、体检时间:2月17日上午8:00至11:30。
2、面试时间:2月18日、19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至4:30。
三、面试、体检的地点
1、面试地点:国家税务总局办公楼,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中央电视台南约300米)。
2、体检集合地点:海淀区羊坊店第四小学门口。
四、面试的形式
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方式。
五、面试、体检的要求
1、考生务必提前20分钟到场。
2、考生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原件、国家税务总局专业笔试准考证、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考生报名登记表1份及考生一寸近照(彩色)2张。除2006年的应届毕业生外,其他考生还需要提交学历证明、英语等级证书原件。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体检、面试。
3、体检前请不要进食、进水,保持空腹。
4、请考生合理安排行程,严格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参加面试、体检,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5、考生食宿自理。
六、联系单位、电话
1、联系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人事司调配处
2、联系电话:010—63417207、010--63417208
七、专业笔试成绩查询办法
登录国家税务总局网站进行查询(2月7日后可以查询)。
附:参加面试、体检人员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人事司调配处
二00六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