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时间
2006年2月25日上午8:00。参考人员须于上午7:30之前进入候考室,未按时进入候考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对象
在国家人事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每个职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各职位笔试入围分数线见本通知附件。
三、面试组织方式及地点
面试工作由江苏省国家税务局统一组织,考点以省辖市国家税务局为单位设置,报考各县(区、市)国家税务局职位的考生均到所属省辖市考点统一参加面试。各面试考点详细地址将于2006年2月18日前在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政府网站统一公布(网址:http://www.jsgs.gov.cn),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
四、面试资格确认
参考人员须于2006年2月23日至24日上午12:00之前,到各考点指定的“面试资格确认地点”(随考点地址一并通知)进行面试资格确认,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确认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将于2006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其他考生提供毕业证书;
3.准考证;
4.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从人事部网站下载、打印),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5.考生报名登记表(从人事部网站下载、打印);
6.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7.报考职位规定条件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如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等,以招考简章公布内容为准)。
以上材料均要求为原件,材料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
五、确定综合成绩的方法
1.面试成绩60分为面试合格分数线,达到此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每个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
2.参考人员面试结束后,在候分室等候、领取本人成绩通知单。面试结束当天,由各考点将所有考生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按规定排序后统一张榜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