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200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人厅[2005]105号)和《国家税务局系统公务员录用暂行办法》(国税发〔2005〕118号)要求,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定于2006年2月18日组织面试,整个招录工作将于2006年5月底前结束。现将招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面试人员确定
1、面试分数线。根据公共科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职位计划录用人数的3倍划定每个职位面试的分数线。各职位面试分数线情况和上线人员名单详见附件。请各位考生仔细核对本人的信息及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如有异议,请及时与浙江省国家税务局人事处联系,联系电话:0571-85270992。
2、调剂和专业科目笔试。本次浙江省国家税务局系统公务员招考不安排调剂和专业科目笔试。
二、面试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阶段的考生应先通过面试资格审查。
(一)面试资格审查时间:2006年2月17日。
(二)面试资格审查地点:中国工商银行金融培训中心(杭州市文华路70号)
(三)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学生证原件(应届毕业生);
3、公共科目准考证原件;
4、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待业证明(社会考生);
5、考生报名登记表、近期一寸彩照2张;
6、学历学位证明原件(社会考生);
7、如报考职位有英语四、六级要求的,还应提供英语四、六级证书原件。
缺少证件、证明或与报名时提交的个人信息不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者,视同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面试具体工作由浙江省国家税务局统一组织实施。主要以结构化面试方式测评考生言语理解与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仪容仪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2006年2月18日。
面试地点:浙江财经学院(杭州市文华路269号)。
四、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
按公共科目成绩*50%+面试成绩*50%确定考生最终成绩,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招考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于2006年3月1日前,在浙江省国家税务局网站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工作由浙江省国家税务局集中组织进行。体检项目、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法[2005]1号)和《国家税务局系统公务员录用暂行办法》(国税发[2005]118号)规定执行。体检医院由浙江省国家税务局确定。
2、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意识,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如被考察人体检不合格或经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明确表示不愿意到用人单位报到的,按照报考该职位考生的总成绩顺序依次递补再进行体检、考察。
六、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
根据公共科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上报国家税务总局,在人事部网站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受理举报时,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后,对反映没有问题或有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七、录用
新录用国家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确定职位;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附件一:面试分数线
附件二:面试入围考生名单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