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名单
现将参加我部2006年公务员面试考生名单公布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准考证号 姓 名
11718600828 周丽
11718530130 王佳强
11718661308 李赟
11718072517 王慧盛
11718660807 戚铀铀
11718010106 陈琳
11714217913 雷雨田
11713420515 顾猛
11715018315 任强
11717015104 朱虹蒨
11714123130 韩启照
11718290101 易璐
11718053024 王靖芳
11718670722 李志涛
11718630103 郑国权
11719060412 刘颖
11714123203 张沛
11718221525 赵大陆
11718321217 项渝蓉
11711491218 史明
11718630823 刘俊洋
11713244601 黄心宇
11711483706 李佳
11715113102 周圆
11718011501 李绯夏
11713244512 许玲
11719060408 叶瑶
11711263704 弓园远
各职位面试要求最低笔试总分如下:
办公厅部长办公室科员:128.3;
劳动工资司综合处科员:115;
劳动工资司劳动争议处科员:125.6;
医疗保险司医疗保险制度处科员:125.6
农村保险司一处副主任科员:118.8
国际合作司综合处副主任科员:115.1
二、面试安排
(一)面试确认。
上述考生见到本通知后,请于1月27日前发e-mail到以下信箱进行确认:gwyks@molss.gov.cn,并在主题中注明“***(姓名)参加劳动保障部公务员录用考试确认信”字样,内容中注明报考部门。不按上述要求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将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时间。
2月9日(星期四)上午8:30开始。
(三)面试地点。
劳动保障部办公楼西门。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12号,和平商业大厦对面(乘13、62、116、117、406、713或807路公交车到和平里站下车或乘地铁到雍和宫站下车)。
(四)有关要求。
1.请考生务必提前20分钟入场。
2.考生面试时须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原件、准考证、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考生报名登记表1份及考生一寸近照2张。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
通过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者请携带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张,不能提供证书原件者视为未通过。
3.参加面试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考生自理。
三、体检安排
(一)体检地点在北京市和平里医院。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18号(可乘104快车兴化路站下车)。
(二)面试考生体检时间安排在2月10日8时进行。考生采血必须于9:00之前完成。
(三)体检前请不要进食、进水,保持空腹。
(四)体检表由北京市和平里医院统一印制。考生于面试当天领取体检表,体检表上需粘贴本人一寸免冠近照并加盖人事教育司公章。
(五)不得让他人代替本人体检,一经发现,即取消录用资格,并通报所在学校或单位。
请考生合理安排行程,自觉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面试和体检,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拟录用人员名单将于2月下旬在人事部网站上公示,请及时上网查询。
劳动保障部人事教育司
二○○六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