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办法
复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参加复试人选名单已在我部主页公布。录用人选将根据考生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复试成绩及组织考察情况,从身体健康的考生中择优确定。
二、 复试时间
复试安排初步确定如下,具体面试顺序另行通知。
时 间 复试内容
2月12日 9:00-11:30 英语笔试
星期日 13:00-15:30 专业笔试
2月13日 8:30-11:30
星期一 13:00-17:00 面试
2月14日 8:30-11:30
星期二 13:00-17:00 面试
2月15日 8:30-11:30
星期三 13:00-17:00 集体活动
三、复试说明
英语考试水平以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为标准,主要考察考生英语的实际应用能力。
专业考试重点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等。专业考试无复习范围,不需提前准备。
四、复试地点
科学技术部机关临时办公楼。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5号(中华世纪坛向西300米,见所附地图)。
五、复试要求
1、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原件、准考证主证、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或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考生报名登记表一份,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复试。
2、考生还需携带本人自荐材料及相应奖励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考生提供的材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在面试、组织考察等环节发现情况不实,将按人事部规定取消录用资格。
4、考生不能按时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再另行组织面试。
六、其它
京外考生由我部统一安排12日至15日住宿,详见附件。
其它有关考录事宜请登陆我部网站查询。复试的时间、地点如有变动,将及时在科技部网站www.most.gov.cn公告。我部春节后2月5日上班。
科学技术部人事司
二○○六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