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2006年7月底完成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www.91test.net  2006-01-25 16:03

  记者获悉,确定拟录用人选后,各招考单位应按有关规定要求填写录用审批表,省直机关和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的拟录用人选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市(州)县(市、区)招考单位的拟录用人选报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并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任何单位都不得突破公布的招考计划或经核减后的招考计划。

  录用审批时,未取得文凭者,可适当推迟办理审批手续。但不得超过2006年底。民族自治地方及各级政府民族事务部门录用公务员时,对少数民族报考者可予以适当照顾。具体办法由民族自治地方或政府民族事务部门提出,由市(州)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并在招考公告中予以公布。

  整个考试录用工作在2006年7月底以前基本完成。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直招考单位要及时写出书面总结并填写《湖南省2006年录用公务员情况统计表》、《湖南省2006年录用公务员花名册》及《湖南省2006年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情况统计表》,于7月底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省以下垂直管理单位公务员的考试录用工作,由省里统一下达招考计划,统一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对报考在市(州)、县(市、区)机构的,其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等工作可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考单位统一组织实施,也可委托所在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与省以下垂直管理单位在市(州)的机构共同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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