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办公厅发出的通知中规定,报名基本条件如下:具有国家公务员或党的机关工作者身份;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中文、法律、政治、金融、经济管理、财会、审计等相关专业;中共党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职务在主任科员(含主任科员)以下;身体健康。熟悉纪检监察业务或司法业务,有较强的办案能力或文字综合能力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与省纪委监察厅机关职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人员不得报名。
报名时间为1月9日8时30分至16时30分,地点在省新发宾馆一楼大堂(长春市文化街99号、省委主楼对面)。(记者 胡占山)